我预产期是11/2,打算休完产假后把工作交接清楚后开始请一年的育婴假,但我老二到我生产那时是1岁7个月,我想先用老二的名义请半年的育婴津贴之后等半年快到时再用老三的名义再请半年的育婴津贴,但我看到请领育婴留职停薪津贴说明的给付标準:同时抚育2名以上未满子女,育婴留职停薪津贴以发给1人为限,但我可是符合请领的要件,难道我不能先请完半年后直接连续再请半年吗?难道要请完半年后再复职上班然后再请另外半年吗?怎么做才对我有利呢?
我预产期是11/2,打算休完产假后把工作交接清楚后开始请一年的育婴假,但我老二到我生产那时是1岁7个月,我想先用老二的名义请半年的育婴津贴之后等半年快到时再用老三的名义再请半年的育婴津贴,但我看到请领育婴留职停薪津贴说明的给付标準:同时抚育2名以上未满子女,育婴留职停薪津贴以发给1人为限,但我可是符合请领的要件,难道我不能先请完半年后直接连续再请半年吗?难道要请完半年后再复职上班然后再请另外半年吗?怎么做才对我有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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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修法通过前已请育婴假,正在请假中的人,可否申请育婴留职停薪津贴?
A:可以,但自修法实施日(预计98年5月间实施)起发给,每一子女最长发给6个月,惟修法前之育婴假不予追溯补发该津贴。
Q2育婴留职停薪津贴申请条件为何?
A:凡被保险人于就业保险年资合计满1年以上,子女满3岁前,且依性别工作平等法第16条之规定,办理育婴留职停薪者皆可请领。
Q3育婴留职停薪津贴给付标準为何?
A:育婴留职停薪津贴係以被保险人育婴留职停薪之当月起前6个月平均月投保薪资60%计算,按月发给,每1子女最长发给6个月,父母同为被保险人时,得分别请领,期间不得重叠。
Q4如何申请育婴留职停薪津贴给付?
A:被保险人于育婴留职停薪期间,应检具「就业保险育婴留职停薪薪津贴申请书及给付收据」、育婴留职停薪证明、被保险人及子女户口名簿影本被保险人本人名义之国内金融机构存摺影本,于2年内寄劳保局办理请领手续。
Q5修法通过前已请育婴假子女未满3岁,但修法通过后已满3岁,可否申请
育婴留职停薪津贴?
A:不可以。
Q6父母亲同时抚育1名子女并申请育婴假,可请领几个月育婴留职停薪津贴?
A:父母亲均为被保险人并符合请领条件者,可分别申请6个月津贴,但期间不得重叠。例如:2人育婴假期间均为98年5月1日 至99年4月30日 ,母亲可申请98年5月1日 至同年10月31日止6个月育婴留职停薪津贴,父亲可继续请领98年11月1日 至99年4月30日 止之6个月津贴。
Q7妈妈请育婴假同时抚育双胞胎,可请领几个月育婴留职停薪津贴?
A:被保险人符合请领条件,同时抚养2名子女以上之情形,以发给1人为限,但可各别申请期间不得重叠。例如:妈妈请育婴假期间为98年5月1日 至99年4月30日 ,该2名子女可先后申请期间为98年5月1日 至同年10月31日及98年11月1日 至99年4月30日 分别为6个月之津贴。
Q8父母同为被保险人,如同时抚育子女2人以上时,应如何办理?
A:只要父母申请同一名子女之育婴留职津贴期间未重叠,同一名子女,父、母分别请领6个月,每一名子女合计12个月。
Q9被保险人抚育养子女或非婚生子女,请育婴假者,可否请领育婴留职停薪津贴?
A:被保险人符合请领条件者,可请领该名子女之育婴留职停薪津贴。
Q10申请育婴假期间生育另一名子女,可否申请该名子女育婴留职停薪津贴?
A:可以。被保险人如继续申请另一名子女育婴留职停薪假,即可请领津贴。
Q11我的太太是外籍人士,有参加劳保,如育婴留职停薪津贴开始实施,可否申请该项津贴?
A:1 在就保法修法通过前,因您的太太原非就业保险适用对象,仅参加劳工保险,自不得申请该项津贴,但该项津贴母亲不具请领资格,父亲如符合请领资格,可提出申请。
2 另此次修法已将15岁以上,65岁以下且获准居留依法在台湾地区工作之外国籍、大陆及港澳配偶纳入为适用对象。日后您的太太参加就业保险年资满1年以上,子女未满3岁前,于申请育婴留职停薪时,即可申请该项津贴。
Q12育婴留职停薪津贴应多久前提出申请?
A:其请求权时效为2年(自育婴留职停薪迄日之翌日起算)。
Q13申请6个月育婴留职停薪津贴,就业保险年资会重行起算吗?会不会影响以后要请领的劳保老年给付金额吗?
A:不会。
Q14育婴留职停薪津贴开始实施后,何时可提出申请及如何发给?
A:已在请育婴留职停薪假者且符合请领条件之被保险人,自修法实施后,可向劳保局提出申请,劳保局自实施日起至期满之日止(或复职之前一日止),按月于期末发给,末月未满30日者按比例计算。例如被保险人于98年6月5日 开始请育婴假1年,已先向劳保局提出申请之案件,经劳保局审核符合请领条件者,第1个月之津贴会于98年7月4日 起10个工作日内核发;又被保险人育婴留职停薪假为98年6月5日 起至同年8月4日止,于98年10月1日 始提出申请者,经审核符合规定将一次发给2个月津贴。
育婴津贴财源来自就业保险基金,只要你有投保劳保,年资满一年,家中有三岁以下小孩,就有资格请领,男女都可请领,给付金额以投保薪资6成计算,以6个月为限。
1请领条件
投保年资满一年,家中有3岁以下幼儿(无限定需婚生子女)
2给付标準
留职停薪当月起前半年平均月投保薪资6成
3给付年限
最长6个月,若父母同为保险人(都投有劳保),可分开请领,总计可请领一年
4具备资料
身分证,户口名簿,申请表格,育婴留职停薪同意书(暂定)
5那里申请
亲自携带相关文件至各地劳工局或主管机关,预计作业时间2周后给付
6如何给付
目前以每月发放,划拨至指定户头
7何时实施
劳委会预计5月起实施
(最后施行细则与规定,需依照劳委会公布为主
PS由网路搜寻王到的资料有例出的很清楚版妈可以看看
有人可以告诉我该怎么做吗?
所有资料是要跟公司请二份证明文件是吗?
直接打去劳保局问了
可以先请完半年后直接连续再请半年
但是要申请2次
公司方面也是要申请2次
2个小孩各自申请就是了
谢谢妳提醒我这一点也
我应该这个月要生了,
有打算请育婴假一年,
但只想到用小的申请半年补助,
完全没有想到可以申请2次(大的刚好快2岁半)
请问妈妈们这样连续申请ok吗? 因为我也是想从明年一月后开始请育婴假 大宝半年二宝出生后再半年 不知妈妈现在结果如何?
好像不能各别计算耶 我也是老二出生时老大二岁 想说来请一年育婴假,以为领一年育婴津贴 但查了一下网站: ------------------------------------------ 每一子女最长合计发给6个月,同时抚育子女2人以上之情形,以发给1人为限。父母同为被保险人者,应分别请领育婴留职停薪津贴,不得同时为之。 ------------------------------------------ 应该是申请的时候,若有二个小孩,就以最小的那个为主计算 所以只能领6个月津贴, 最长请二年育婴假 我的理解是这样啦 还没打去问
Q7妈妈请育婴假同时抚育双胞胎,可请领几个月育婴留职停薪津贴? A:被保险人符合请领条件,同时抚养2名子女以上之情形,以发给1人为限,但可各别申请期间不得重叠。例如:妈妈请育婴假期间为98年5月1日 至99年4月30日 ,该2名子女可先后申请期间为98年5月1日 至同年10月31日及98年11月1日 至99年4月30日 分别为6个月之津贴。 看 1F 的分享, 好像可以耶!!! 只要分开申请就好了, 太棒了耶